事件发生时间:2023-03-22
事件发生地点:大庄子镇(原双桥村)
事件描述:
上世纪六十年代初,新中国开始了全国性的兴修水利建设高潮,金塔县东干渠从双桥大队穿过。为解决分水坪段被风沙填埋的严峻问题,双桥人民响应党的号召,在这里开始建设林场。经过艰苦努力,沙撵人走的现象得到了极大控制,树木成活率逐年上升,保证了此渠段的正常运行。
八十年代初,由于干旱少雨,这一带沙化现象比以前更加严重。当时,有位叫方兴福的青年人,是共青团双桥大队团支部书记,他组织并带领全大队青年,每年春天都到林场义务植树。随着植树面积的迅速扩大,一九八三年三月,这里被共青团甘肃省团委授予“青年林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立碑嘉奖。一九八五年三月再次被共青团大庄子乡团委授予“青年林”荣誉称号。
(未完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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